2017年示范区财政总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9-14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7年示范区财政总决算情况说明
 

 一、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9292万元,其中:缴入中央金库12317万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4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975万元,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58%。为年初收入预算15166万元的111.9%,比上年增长21.5%。全区税收收入完成14260万元,为全年目标13355万元的106.8%,比上年增长15.9%,税收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4%;非税收入完成2715万元,为全年目标1811万元的149.5%。
        分部门情况:国税部门完成3996万元,为全年目标4407万元的90.7%,比上年下降1.6%;地税部门完成10264万元,为全年目标8948万元的114.7%,比上年增长24.5%;非税收入完成2715万元,为全年目标1811万元的149.9%,比上年增长62.8%。
        分级次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67万元,为全年目标8905万元的118.7%,比上年增长27.5%。三乡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08万元,为全年目标6261万元的102.3%,比上年增长12.7%。其中,白河办完成2001万元,为全年目标1856万元的107.8%,比上年增长19.1%;新店乡完成2045万元,为全年目标2043万元的100.1%,比上年增长11%;枣林办完成2362万元,与全年目标2362万元持平,增长9%。
        分税种情况:主体税种完成6783万元,为预算的101.9%,同比增长8.6%,占税收收入的47.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其中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性减收等影响,增值税完成3542万元,为预算的82.8%,同比下降10.6%;企业所得税完成1263万元,为预算的224.3%,同比增长151.1%;个人所得税完成976万元,为预算的138.3%,同比增长50.2%,主要是居民收入增加以及加强征管等拉动;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997万元,为预算的89.1%,同比下降3.3%。
        其他地方小税种完成7477万元,为预算的111.6%,同比增长23.3%,占税收收入的52.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其中资源税完成20万元,为预算的200%,同比增长122.2%;房产税完成332万元,为预算的86.2%,同比下降6.7%;印花税完成335万元,为预算的99.1%,同比增长7.4%;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798万元,为预算的235.4%,同比增长155.8%;土地增值税完成4665万元,为预算的150.2%,同比增长63.1%;耕地占用税完成1327万元,为预算的52.7%,同比下降40%。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管委会决策部署,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及时拨付下达财政资金,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支出年初预算21883万元,执行中由于中央、省追加补助及转移支付安排支出等因素,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53099万元。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27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3%,比上年增长16%。
        分级次情况:区本级支出完成4691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7279万元的99.2%,同比增长21.3%;三乡办支出完成58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820万元的100%,同比下降14.6%。其中,新店乡完成192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925万元的100%,同比下降11.5%;白河办完成189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895万元的100%,同比增长2.1%;枣林办完成20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2000万元的100%,同比下降28.1%。
        重点支出分类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9万元,同比增长7.8%;教育支出21452万元,同比增长80.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8万元,同比增长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0万元,同比16.6%;医疗卫生支出4366万元,同比增长37.8%,主要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及公共卫生支出等增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413万元,同比下降17%;农林水事务支出4583万元,同比增长29.2%;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5634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0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1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46116万元,划拨土地收入67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270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79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05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5799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3388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57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80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443万元,其他支出147万元。
三、预算执行中的主要特点
        (一)收入增长有力,在全市位次靠前。
        2017年,全区收入增速从一季度起保持快速稳定增长态势,先后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为巩固收入质量,从下半年开始逐步放缓,但均保持两位数以上的增速,最终全年增速达到21.5%,在全市排名第二;税收占比达84%,全市排名第一。
        (二)财税部门精确定位征管措施,深度挖掘增收潜力,受项目带动主体税收增长较快。
        财税部门站位示范区全局,加强对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华耀城、恒大商业开发项目以及社区连线道路建设项目等重点税源监控,借改革之力加大对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筑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的清理力度,大力挖潜增收。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实现798万元,同比增长155.8%;土地增值税累计实现4665万元,同比增长63.1%。
        (三)财政支出民生和重点支出保障较好。
        今年区级刚性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局不等不靠,立足实际,统筹财力,坚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优先保障惠农民生各项政策落实,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一是拨付资金2443万元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性项目配套支出,确保资金足额发放。二是拨付15264万元用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三是拨付3400万元提升示范区城管水平和城市卫生面貌。全力保障以“双创”攻坚为指引,推进示范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背街小巷等城市面貌有效改善的各项创建工作。四是投入资金2699万元支持医疗卫生及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五是及时拨付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资金1443万元,确保耕地资源保护和粮食综合直补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六是投入资金410万元支持平安示范区建设。七是全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累计拨付571.5万元,包括危房改造资金78万元、医疗和医保扶贫资金7.7万元、拨付困难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资金242.4万元、专项扶贫资金43.4万元;同时扎实开展“帮扶贷”小额信贷工作,拨付风险补偿金200万元,累计发放147户贫困户“帮扶贷”贷款735万元。八是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和加大贷款资金统筹调度力度,累计拨付8.63亿元,重点保障项目建设和偿债资金需求。
四、转移支付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收入169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14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4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71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02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10万元,调入资金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6万元。
        2017年公共财政支出527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维持正常运转、基础设施、教育、卫生、民生等方面。上解上级支出1827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4万元。
五、举债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示范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205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2137万元,专项债务78450万元。债务结构比较健康,风险总体可控。
        2017年通过市级平台以转贷方式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13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3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00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有力保障了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
六、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示范区由于成立时间距较晚,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紧张,目前预算绩效工作尚未具体开展。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示范区无国有资本收益等事项,因此未编报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决算表。
因示范区体制原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在市本级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宛城区托管,因此示范区未编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八、“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说明
        2017年示范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610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7%。其中:公务车运行费170万元;公务接待费44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各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附件:1、示范区2017年财政总决算公开情况表:

/wcm.files/upload/CMSnysfq/201904/201904150526045.pdf

    2、示范区2017年财政总决算纳入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 

 http://caizj.nanyang.gov.cn/2018/09-12/81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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