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10-26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8年度白河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在上级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认真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利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和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教育工作;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高人才、科技、信息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利益;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向上级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及构成
白河街道办事处位于南阳市长江东路,内设 4 个中心 1个管理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077万元,支出总计107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部分人员划入新成立的姜营街道办事处。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7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1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万元,占97.5%;项目支出27万元,占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77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部分人员划入新成立的姜营街道办事处。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050万元,占97.5%,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27万元,占2.5%,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0万元;专项资金27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9万元,与 2017年持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2018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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