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10-26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8年度审计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审计中心是示范区管工委行使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审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由示范区财政局指导,审计工作由示范区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具体为:依据审计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各项审计工作;负责向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组织审计培训;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法律及规定,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及构成
(一)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内设四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组织协调审计中心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来信来访、后勤保障、信息公开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综合考核等工作;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一室:负责对区级财政、区直各部门、区属乡办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部门专项资金审计;配合纪检部门开展审计调查工作;承办相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审计二室: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竣工决算;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相关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负责对市局授权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承办与政府投资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会中介咨询服务监督协调办公室:按年度审计计划对备选库内各社会中介咨询公司分配审计项目;组织、协调、监督中介咨询公司按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保质、保量、保进度地出具审核成果;复核中介咨询公司出具的初步审核报告;根据审核报告编制审计报告;对各中介咨询公司参与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进行考核管理;承办相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31.80万元,支出总计131.8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3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正常增资。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3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1.8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13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31.8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43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正常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1.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31.80万元,占100%,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0万元,占100%,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0万元;专项资金0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8万元,比 2017年增加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半年接收划拨公务用车1辆,因此2018年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2018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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