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18-10-26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8年度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管理中心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单位职责:河南省南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示范区卫生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南阳示范区辖区内的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其他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根据《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阳新区有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分工的通知》(宛编〔2013〕12号)文件中“市卫生局及其下属卫生监督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南阳新区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为主要责任主体;南阳新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次要责任主体”的要求,经市卫生局和南阳新区管委会协商出台了《南阳市卫生局南阳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南阳市卫生局南阳新区卫生管理中心通知》(宛卫〔2013〕244号)。南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示范区卫生管理中心2013年11月8日正式成立,文件明确,卫生管理中心在南阳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三附属医院办公。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及构成
河南省南阳市卫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卫生管理中心有二级预算单位3个。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如下:
1.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新店乡卫生院。
2.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白河街道办事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枣林街道办事处枣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206.5万元,支出总计1206.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8.53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上级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基本药物补助等专项资金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12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06.5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12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万元,占3.6%;项目支出1162.5万元,占9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6.16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41.16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艾滋病防治区级配套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0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44万元,占3.6%,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1162.5万元,占96.4%,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0万元;专项资金1162.5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与 2017年持平。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示范区卫生管理中心是南阳市卫计委派驻单位,在市卫计委及示范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人员从市卫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示范区人民医院(南阳医专三附院)、新店卫生院、白河卫生院、枣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借调而来,工资待遇原渠道不变,机关运营经费年初财政没有列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四项1020.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14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690万元;艾滋病合并重大疾病救治资金143.12万元;艾滋病防治专项资金42.26万元。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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