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区监察分局部门预算

时间:2020-06-16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及构成

机构设置:示范区监察分局成立于2012年2月,内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第二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现有工作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4人,人力资源公司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511.19万元,支出总计511.1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1.44万元,增长82.73%。主要原因人员单位养老保险、工资、一般性项目和项目资金增加等。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合计51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1.19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51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1万元,占22.48%;项目支出396.28万元,占77.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11.19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31.44万元,增长82.73%。主要原因人员单位养老保险、工资、一般性项目和项目资金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11.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14.91万元,占22.48%,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396.28万元,占77.52%,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376.28万元;专项资金2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7.6万元,比 2019年增加2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 2019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示范区承担着南阳市大城市建设的主战场,项目建设任务较重,廉政风险易发高发,纪工委为做好示范区大建设的保驾护航工作,需购置监督执纪车辆一部,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执纪审查工作,费用用于开展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紧急事务应急处置使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1.7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0万元,用于购置更换一批年久电脑费用。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0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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