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2、负责民政工作;3、负责残联工作;4、负责农、林、水等农村农业工作;5、负责南水北调相关事务协调工作;6、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及构成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编制人数1人,抽调人员22人,劳务派遣10人,内设6个办公室,主要涉及六大项工作,即:计划生育工作、民政工作、残联工作、农村农业工作、南水北调工作及移民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5996.82万元,支出总计5996.8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98.41万元,增加 81.81 %。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与2019年相比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合计599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67.11万元;政府性基金1027.23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3202.4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599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8万元,占2.5%;项目支出5844.74万元,占97.5%。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67.11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209.57万元,增长 13.46%。主要原因是一般性项目及专项资金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67.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52.08万元,占8.6%,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1615.03万元,占91.4%,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123.03万元;专项资金149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1027.23万元,支出1027.23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335.23万元,专项资金692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58万元,比 2019年减少0.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7.5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减少 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7.8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20项,合计3202.48万元。主要包括:死亡抚恤17.53万,伤残人员抚恤162.77,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88.6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和自助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4.22万元,农村藉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183.66万元,其他优抚支出205.42万元,退役安置补助经费2万元,高龄津贴补助资金21万元,残疾人康复资金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81万元,2020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56.88万元,农村奖扶、城镇奖扶及特别扶助145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4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1万元,2019年农村户用改厕第三方验收资金116.7万元,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地力补贴)1118万元,彩票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4万元,2020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资金4.58万元,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支出13.1万元。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规定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