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示范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把南阳新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财政预决算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的通知》(宛人常﹝2012﹞35号)要求,现将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示范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围绕新城区发展建设重大专项,站位全局、主动谋划、凝心聚力、务实重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收支组织管理,各项惠农民生等重点支出有效保障,财政保障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收支情况。2019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47623万元,经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2550万元,实际完成24471万元,为预算的108.5%,比上年增长17.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9476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事项,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66290万元,实际完成662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68.2%。
●区级收支情况。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4450万元,实际完成15759万元,为预算的109.1%,比上年增长17.8%。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4335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助乡(街道)等事项,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59128万元,实际完成591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72.7%。
●乡(街道)收支情况。2019年乡(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8100万元,实际完成8712万元,为预算的107.6%,比上年增长16.2%。乡(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14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等,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7162万元,实际完成71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8.7%。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预备费支出情况。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净超收、结余等1178万元,以及按照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相关要求将政府性基金部分结余资金15000万元全部补充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9年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6427万元。区级预备费预算300万元,实际安排使用176万元,结余124万元(注:已包含在上述1178万元中),支出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资金88万元;扶贫专项资金63万元;贫困人口降低住院自付比率资金2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市政府中心城区土地 “六统一”的管理体制,从2018年起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部入市级国库,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00万元,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248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38816万元,实际完成162867万元,主要是遗留出让土地入库资金未清算支出及市级土地收益分成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示范区认真落实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全面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全口径政府性债务风险整体可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19年底,示范区政府性债务余额1673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168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25700万元。
(三)2019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坚持提质量增效益,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强化依法治税、综合治税,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强化收入形势分析,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强化征收管理,严防跑冒滴漏。2019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4471万元,为年初预算22550万元的108.5%,同比增长17.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0428万元,为年初预算19820万元的103.1%,同比增长13.4%,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83.5%,连续五年税比超过80%。财政收入增幅和收入质量位居“新四区”第一,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持续提升。二是做好新增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的申报工作,累计争取债券资金6.41亿元,其中:新增棚户区专项债券0.7亿元;土地储备债券4.07亿元;再融资置换债券1.64亿元。新增债券有效缓解区级财政支出压力,再融资债券解决了到期债券本金还款资金来源问题。三是“三保”支出得到保障。紧紧抓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这一核心,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将有限财力优先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转和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支出。全年累计安排“三保”支出3393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安排202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安排1210万元,基本民生配套支出安排12435万元。四是财政投资项目建设资金得到足额保障。围绕新城区“两年出形象,三年成规模”总体目标,紧盯政府投资项目,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确保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足额保障,有力促进了新城区健康顺利发展。
(二)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
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加大投入力度,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一是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将扶贫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及时督促区级脱贫部门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部门,深入研究分析扶贫项目的具体情况,因材施教,多措并举,切实加快工作进度。2019年累计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11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6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15万元,统筹上年结余资金35万元。累计拨付资金400.14万元,拨付比率97.35%。
二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累计安排污染防治资金889万元;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781万元。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源普查和辖区内小黄河、马湾河等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投入,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是支持打赢风险防范攻坚战。按照示范区《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化解方案》、《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要求,统筹考虑债务类型、期限结构、财力水平等因素,稳妥化解年度债务,切实防范政府违约风险的发生。
(三)坚持加强财政监督,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刚性约束。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合理调整支出机构,压实“三保”支出责任。进一步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完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确定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制度,切实增加预算支出的透明度。二是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进程,实现了示范区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电子化,简化了支付程序,提高了支付效率,确保了支付资金安全。三是加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切实加强投资评审工作管理,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全年累计审核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23772.97万元,审减3620.4万元,审减率达15.23%,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四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全年采购业务17笔,预算金额4709万元,中标金额4473万元,节支率5%,节约236万元。
二、2020年预算草案情况
示范区结合2019年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情况,拟定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为8%。在支出方面,示范区财政收入规模小,随着新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2020年支出预算按照 “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优先安排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及民生配套支出。
(一)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收支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6430万元,增长8%,加上级补助收入14526万元(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19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0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57355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520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1.8%,加上上解支出5338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7355万元。
●分级次收支情况
区级收支情况。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7022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14062万元,增长9%;非税收入2960万元,增长4%。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计划4613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6.9%,全部用于安排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部分民生惠农项目配套支出。
乡(街道)收支情况。2020年乡(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9408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8204万元,增长9%;非税收入1204万元,增长2%。乡(街道)按照区乡财政体制结算,减去上解支出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计划58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14.4%,全部用于安排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村级运转经费补助等支出。
●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0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31.8%,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5万元,增长40.4%;公共安全支出70万元,主要为司法所人员经费;教育支出19944万元,增长3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7万元,增长11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8万元,增长4.2%;卫生健康支出3702万元,增长6.1%;节能环保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等;城乡社区支出3163万元,增长5.5%;农林水事务支出3979万元,增长206.5%;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同比持平;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3万元,下降12.4%;住房保障支出1581万元,增长2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02万元,主要为政府一般债券应付利息;预备费400万元;其他支出107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示范区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000万元,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将未清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余和上级补助等上年结转共计191071万元全部安排支出,主要项目拟安排情况如下: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安排征地拆迁补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666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42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429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示范区无国有资本收益等事项,因此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因示范区体制原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在市本级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宛城区托管,因此示范区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20年四月底,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已安排支出11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经费和机构基本运转;项目支出5732万元,主要是预拨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和民生惠农项目配套等支出。
(二)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坚持合理安排收支预算,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全年财政收入不低于8%的目标,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夯实责任,一手抓复工复产,一手抓收入组织工作,坚定不移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二是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整合共享财税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涉税信息,综合治税各部门和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共享,合力攻坚,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综合治税的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挖掘收入增长潜力。三是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堵塞“跑、冒、滴、漏”。在全区综合治税体制机制框架内,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收监管力度,建立税源特别是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小税种的征管台账,通过多措并举,坚持“抓大不放小”等各项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
(二)坚持培育财源,壮大地方财政实力。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应对疫情促进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税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推经济快速恢复常态运行,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围绕上级财税支持政策,结合示范区实际,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扶持,大力支持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健康养生、人工智能、总部经济等产业协调发展,多渠道、多层次培植地方财源。
(三)坚持保障重点,提高财政服务水平。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的有关要求,围绕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二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坚持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转,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民政等各项惠农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统筹财力保障区级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资金需求,全力保障“三大攻坚战”圆满完成。四是统筹区级财政和上级债券融资资金,重点保障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大专项建设,支持新城区开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
(四)坚持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一是进一步强化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追加预算事项和预算调整事项,把过紧日子的财政方针落在实处,继续压减一般性公务支出和非必要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审核并批复预算单位绩效目标,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绩效性。三是切实加强预算执行,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及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理顺财政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程序,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财政服务水平。
(五)坚持强化债务监管,有效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一是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管理,做好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数据上报和年度债务目标任务化解工作。二是按照上级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清理规范财政暂存暂付款项,严控增量、化解存量,有效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2020年示范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措施,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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