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示范区纪工委部门预算

时间:2021-05-11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1年度示范区纪工委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专责机关,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决定监委依法履职中的重要事项,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具体而言,一是要认真履行促进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责任。二是要认真履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战略任务。三是要认真履行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基本职能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及构成

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现内设办公室、案管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调查一室、监督调查二室、案件审理室,现有纪检监察人员22人(含区级领导2人,其中退休领导1人)。区直编制人员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5人;借调人员10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借调新店乡政府1人、白河街道办事处4人、枣林办事处3人、教育系统2人;未定编制1人;劳务派遣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512.26万元,支出总计512.2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7万元,增长0.2%。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51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2.26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51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6万元,占26%。项目支出377万元,占74%。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12.26万元,与 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7万元,增长0.2%。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1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135.26万元,占26%,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377万元,占74%,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377万元;专项资金0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详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较2020年减少20.6万元,主要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0年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21.4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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