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示范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
关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把南阳新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财政预决算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的通知》(宛人常﹝2012﹞35号)要求,现将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形势,站位全局、主动谋划,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卯足干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收支情况。2020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 82032万元,经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6430万元,实际完成28177万元,为预算的106.6%,比上年增长15.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5201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事项,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62210万元,实际完成619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下降6.6%。
●区级收支情况。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7022万元,实际完成18132万元,为预算的106.5%,比上年增长15.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6137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助乡(街道)等事项,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52862万元,实际完成5258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下降11.1%。
●乡(街道)收支情况。2020年乡(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9408万元,实际完成10045万元,为预算的106.8%,比上年增长15.3%。乡(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88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等,全年支出预算调整为9348万元,实际完成93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0.5%。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预备费支出情况。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净超收、结余等3117万元,以及按照国务院《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相关要求将政府性基金部分结余资金13700万元全部补充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0年区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7044万元。区级预备费预算400万元,实际安排使用281万元,结余119万元(注:已包含在上述3117万元中),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5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83万元;猪肉储备支出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市政府中心城区土地 “六统一”的管理体制,从2018年起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部入市级国库,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0万元,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1071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47483万元,实际完成376006万元,主要是遗留出让土地入库资金未清算支出及市级土地收益分成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示范区认真落实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全面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全口径政府性债务风险整体可控,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20年底,示范区政府性债务余额19958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48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6100万元。
(三)2020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强化收支组织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减收因素影响,积极加强运行情况分析,多措并举抓好收支组织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防跑冒滴漏,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强化收入形势分析,深入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强化征收管理,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8177万元,为年初预算26430万元的106.6%,同比增长1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805万元,为年初预算22266万元的102.4%,同比增长11.6%,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80.9%;非税收入完成5372万元,为年初预算4164万元的129%,同比增长32.9%。二是大力争取债券和转移支付资金。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大政策、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全年争取债券资金5.1亿元,其中:一般国债资金1800万元,5个专项债券项目资金4.27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6500万元。同时全年累计争取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棚改补助、扶贫、土地收益返还等)25.29亿元,有效缓解区级财政支出压力。三是发挥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六保六稳”任务,兜牢“三保”底线。紧紧抓住“六稳六保”工作这一核心,优化支出结构,统筹财力认真落实 “三保”支出要求,兜牢“三保”底线,千方百计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运转和人员工资、民生政策落实。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1935万元,其中累计安排“三保”支出5000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安排215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安排1556万元,基本民生配套支出安排26884万元,有效确保了惠农民生和机关运转支出需要。
(二)统筹调度资金,打赢疫情防控和三大攻坚战
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加大投入力度,为打赢疫情防控和三大攻坚战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一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疫情防控。累计安排新冠肺炎防治资金1605万元,其中:财政投入疫情防控经费及人员补助993万元,捐赠资金362万元,申请专项应急贷款资金250万元。二是坚决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2020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0.49万元。将资金分配到13个项目,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改善等方面支出,累计拨付资金1085.14万元。三是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累计安排各类环保资金3309万元,有力支持了大气污染防治、西赵河黄渠河清淤疏浚等水流域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有效改善了我区城乡环境。四是稳妥化解政府债务。在收支矛盾尖锐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调结构、压支出,统筹筹措资金用于债务偿还,稳妥化解年度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三)坚持加强财政监督,增强财政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在管委会层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文件,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文件进行解读,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同时强化预算约束,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制度,切实增加预算支出的透明度。二是优化财政资金审批流程。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结合实际研究优化了资金审批拨付管理程序,进一步简化流程,一步审批到位,在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尽快拨付到位。切实加强了预算资金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三是扎实推进各类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及时督促协调各单位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签署了专项清理整治承诺书,并在区纪检、审计部门的配合下,组织开展了复核检查工作,不折不扣按照工作方案推进各类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2021年预算草案情况
示范区结合2020年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情况,拟定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为18%。在支出方面,随着新城区建设的全面推进,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2021年支出预算按照 “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优先安排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及民生配套支出。
(一)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收支情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3250万元,增长18%,加上级补助收入19085万元(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27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0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69010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6319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21.5%,加上上解支出582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9010万元。
●分级次收支情况
区级收支情况。2021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21397万元,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17296万元,增长20%;非税收入4101万元,增长10%。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计划561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21.8%,全部用于安排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民生惠农项目配套支出。
乡(街道)收支情况。2021年乡(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11853万元,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10074万元,增长20%;非税收入1779万元,增长8%。乡(街道)按照区乡财政体制结算,减去上解支出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计划699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长20%,全部用于安排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村级运转经费补助等支出。
●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319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长21.5%,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55万元,增长21.7%;公共安全支出89万元,增长27.1%;;教育支出25321万元,增长27%;科学技术支出3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万元,下降5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5万元,下降1%;卫生健康支出4674万元,增长26.3%;节能环保支出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16万元,增长8%;农林水事务支出4533万元,增长13.9%;交通运输支出66万元,增长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9万元,增长51.5%;住房保障支出4041万元,增长155.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84万元,主要为政府一般债券应付利息;预备费700万元;其他支出74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示范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000万元,主要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将未清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余和上级补助等上年结转共计79665万元全部安排支出,主要项目拟安排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安排征地拆迁补偿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6061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7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53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示范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预算分别为2万元,主要是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相关支出。因示范区体制原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在市本级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宛城区托管,因此示范区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预安排部分支出。截至2021年三月底,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已安排支出13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人员经费和机构基本运转;项目支出4628万元,主要是预拨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和民生惠农项目配套等支出。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突出提质增效,提升财政政策的精准性。
一是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任务,坚定不移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二是加大税收依法征收力度。在全区综合治税体制机制框架内,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收监管力度,建立税源特别是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小税种的征管台账,通过多措并举,坚持“抓大不放小”等各项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平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抓住有利时机,通过依法治税、综合治税,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四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增强财政资源配置的完整性,把政府各类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提高财政资源跨期配置效率,从更长周期、更广范围谋划政策和预算安排,全面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
(二)突出可持续,确保财政稳定运行。
一是积极培育涵养财源。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夯实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更可持续的基础。二是持续做好依法治税。充分发挥依法治税工作机制作用,加大涉税信息采集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确保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三是守住“三保”风险底线。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三保”不出任务问题。同时要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保持合理的库款规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四是守住财政运行风险底线。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企业、金融等领域风险向财政领域蔓延。加快推进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提高公司自身造血功能,引导投融资公司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 的市场经营主体,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三)资源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各类奖励资金,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二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按照“四个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政策相对稳定。三是大力支持乡村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推进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乡村振兴。
(四)突出改革创新,推进管理执行改革。
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管理改革工作,抓好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落实财政体制改革政策。适时调整区乡财政体制,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乡办组织财税收入的积极性。二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要坚持量入为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和财力条件科学核定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三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严格事前绩效评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注重结果导向,硬化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更好发挥直达机制作用。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确保直达机制发挥实效。五是做好数字财政建设。加快完成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应用,深化财政大数据应用,深化“三个在线” 监控平台应用,建立健全在线监控体系,不断强化大数据在支撑分析研判和决策上的应用,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
(五)做好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纠正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不完善,采购流程时间和支付效率偏低,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不健全,采购资金落实缓慢等问题。 各单位、乡(街道)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此项目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示范区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增强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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