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示范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部门预算

时间:2021-05-11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1年度示范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承担部门预算项目评审工作,跟踪评审本级项目支出标准的运用情况;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审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及构成

示范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现有工作人员4名;设领导职数2名,实有2名;工作人员实有2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计264.21万元,支出总计264.21万元。我单位为2021年新增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26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21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20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26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1万元,占12.95%。项目支出230万元,占87.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4.21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34.21万元;用于项目支出3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4.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基本支出34.21万元,占53.28%,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项目支出30万元,占46.72%,其中:一般性项目支出18万元;专项资金12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详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6.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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