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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示范区税务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局长崔伟民: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吕斌:分管办公室、财务管理股工作,联系姜营税务分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崇同志分管法制股、征收管理股、税源管理股、风险管理股、信息中心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闫中耀同志分管收入核算股、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房松波同志分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纳税服务股工作。

党委委员、纪检组长李崇同志分管党委纪检组工作。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长江东路756号(长江东路与独山大道南段路口向南1500米路北)

办公电话:62279279

负责人:崔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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