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政府部门 > 市派驻部门

规划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17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中心

示范区规划中心机构设置、单位职责、 服务标准及办公地址

一、示范区规划中心机构设置

示范区规划中心办公室分为:综合办、业务科。

二、示范区规划中心单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南阳市中心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的规划建设用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

(三)承担中心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意见、规划选址意见、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相关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示范区规划中心服务标准

为规范示范区规划中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工作人员在进行材料接收、内容审查、业务咨询和结果发送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便民高效、阳光服务的原则,做到办理准确、规范、及时,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条 工作人员对本职业务要熟练掌握,做到材料一次收清、咨询一次说清,尽最大努力让服务对象不跑腿、少跑腿。在收材料时,要按照“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纸质和电子文档一致”的要求对材料进行审查。

第三条 工作人员着装整洁,仪表庄重大方,举止文明礼貌。上班时间要专心细致,不得聊天、说笑、打瞌睡、打游戏、吃东西。以诚待人、语气平和、语言亲切,服务态度好,使用礼貌用语耐心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疑惑、及时接听电话,与服务对象进行友好沟通。

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坚守廉洁服务底线,严格要求自己,要杜绝吃拿卡要等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

第五条 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和肃静,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

第六条 日常安全、保密工作人人有责,遵纪守法,保守秘密。重要文件必须入柜存放,保证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

四、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江路光武路交叉口西北角

电子邮箱:nyxqghj@163.com

五、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六、联系人:董海森 0377-61189066

 


主办: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 ©2019 Powerde by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豫ICP备19018689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59 电话:0377-61166110

豫公网安备41133202000101号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