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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示范区“星级幸福大院” 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阅读次数: 【字体: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示范区“星级幸福大院”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5月12日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星级幸福大院”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村级幸福大院服务保障功能,规范我区村级幸福大院服务管理,根据区党工委主要领导指示,按照《示范区“四集中”兜底保障村级幸福大院建设运行方案》规定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星级幸福大院”评比活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评比目标和原则

通过在全区开展“星级幸福大院”创建评比活动,进一步强化各乡(办)对“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的领导,充分调动各乡(办)做好幸福大院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规范院务管理,提升兜底保障水平,把我区农村幸福大院建成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的养老乐园,实现特殊贫困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目标。

二、评比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重视:主要包括乡(办)是否出台幸福大院相关具体管理文件。

(二)基础设施条件:主要包括建筑设施、院容院貌、配套设施设备等,按照《示范区“四集中”兜底保障村级幸福大院建设运行方案》中村级幸福大院标准进行逐项查验。

(三)规章制度建设:主要包括院务公开制度、人员职责以及卫生、治安消防制度等。

(四)院务管理:主要包括生活管理、卫生管理、娱乐保健、安全管理以及文档管理等。

(五)在院院民满意度测评:采取座谈了解方式进行院民满意度测评。

三、评比范围和评比方法

全区目前建成并运营20所幸福大院,全部纳入评比范围。“星级幸福大院”每年评比一次,评比分三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一星级为最低级,三星级为最高级,评比实行评分制,总分100分。根据评比条件和标准,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为“一星级”,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二星级”,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三星级”。每年评比评出一星级3个、二星级2个、三星级1个,评分相同的2个幸福大院并列该星级。

“星级幸福大院"的评比采取平时抽检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抽检由区“四集中”兜底保障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幸福大院管理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一次问题依考核评分比进行扣分。年度考评由区“四集中”兜底保障办公室牵头“四集中”兜底保障成员单位组织考核评比,并结合平时抽检情况,提出授星意见报区管委会审定,对批准为“星级幸福大院”的,制发牌匾授星并全区通报表彰。对被授予星级荣誉称号的幸福大院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考核不合要求的取消星级称号。

凡发生以下情形的幸福大院,取消当年评比资格,已经评定为星级的取消星级称号;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得参加评比。

(一)因管理不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对入住对象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出现其他因管理、护理方面的责任事故,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工作人员有严重违纪、违法的。

(四)因管理运行等方面被区以上有关部门多次通报,或通报后仍整改不到位的。

(五)在进行院民满意度调查时,满意率低于80%的。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开展“星级幸福大院”评比活动,目的是促进我区幸福大院管理规范化,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改善集中供养率不高、集中供养水平低以及幸福大院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因此,各乡(办)务必把“星级幸福大院”评比活动重视起来,作为“四集中”兜底保障工作的重点来抓。

(二)加强督查,总结经验。区“四集中”兜底保障办公室和各乡(办)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督促,及时了解和掌握评比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題。区“四集中”兜底保障办公室要将平时督查情况作为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措施,抓落实。各乡(办)“四集中”兜底保障办公室要强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指导,逐项抓好落实。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星级称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奖励措施

经考核评定为一星级的幸福大院,补助经费2万元;经考核评定为二星级的幸福大院,补助经费3万元;经考核评定为三星级的幸福大院,补助经费5万元;没有评定为星级幸福大院的不作奖励。

附件:《示范区“星级幸福大院”建设管理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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