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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21年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阅读次数: 【字体:

区直有关单位、市直派驻各有关单位: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9月9日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1年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全面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到2021年年底,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联合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建设监管工作平台。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为依托,实现与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为抽查检查、结果集中统一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示范区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依托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畅通数据归集路径,实现全过程留痕,确保各类专业性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各有关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各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平台要尽快完成与省级平台的对接。

(二)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以本部门实施的监管事项检查清单为基础,制定本本门的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等。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及录入工作要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

(三)完善随机抽查“两库”。示范区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依托省级平台,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建立本层级、本部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监管事项检查清单中的监管对象为基础,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省级平台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并按行业、地域、信用类别等不同条件设置。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进行分类标注,完善信息项目标准、分类条件,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建立专家库,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辅助实施,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示范区“两库”要于2021年9月底前建立完善。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四)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针对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制定年度发起或参与的联合抽查计划,报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统筹研究后实施,并报本级政府备案。截止2021年11月底,示范区各部门分别牵头,每个部门至少要发起一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同时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五)依法规范实施抽查检查。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级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推进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求落到实处,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探索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鼓励创新,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既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控可能引发的风险。

(七)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关部门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区管委会主导、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区市场监管分局依托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二)创造条件,强化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强化经费保障,提高装备水平,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有效监管。也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一线检查力量,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履职能力。

(三)区分责任,严肃纪律。依据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和行业部门职能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部门职责。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以“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为原则,实行应予追责和可免于追责的规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新模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总结,考评追责。各部门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和资料,要及时整理、总结、完善,并上报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工作考评并列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对因工作不力的、推脱敷衍影响营商环境指标评价的部门,区管委会将严肃追责。

附件: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组织人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建设局、区招商局、区社会事业局、区行政执法局、区综合执法大队、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南阳月季博览中心、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区卫管中心、油田教育中心、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司法分局、区消防科、区交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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