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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6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阅读次数: 【字体: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15日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国家

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步伐,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提升市民幸福指数,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南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编制绿化相关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满足城市健康宜居的要求,突出“以水润城、以绿荫城”的城市建设新理念,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讲究实效”的创建原则,达到“净、绿、亮、齐、便、美、通、平”,在提高绿化水平上下功夫,在提高生态质量上做文章,注重高质量发展,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使南阳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民更幸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生态为基,绿色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巩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二)以人为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广纳贤言,开拓创新,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城市生态环境。

(三)规划引领。要结合我市实际,顶层谋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指导城市绿化的科学发展,做好城市绿化、综合交通、水系、绿色廊道、历史遗迹保护等规划,建立、落实和完善城市“绿线”、“蓝线”、“紫线”管理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有序进行,构建稳固的城市生态系统。

(四)严格保护。严格保护城市自然资源和现有绿化成果,坚决查处违规侵占、毁坏绿地和随意改变绿地性质等行为,高度重视城市自然资源保护、扎实推进城市“双修”工作,促进城市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根据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要求,按照创建标准,结合我区城市更新工程,整体统筹、制定规划、加强项目建设和整治提升,提高创建各项指标合格率,解决创建指标不足问题。通过资料收集、台账整理,充实创建申报材料,逐项查漏补缺,确保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环保绿化意识和生态文明素质,引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城市创建,迅速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为2024年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生态园林城市综合管理体系

1.预算安排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专项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及养护管理所需,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制定。

2.完善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根据《南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南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建成区绿地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及验收、养护管理和绿地分级管理、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等标准与规范;严格落实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附属绿地设计审查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古树名木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

3.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专项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智慧园林管理系统,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到2022年12月底前,实现示范区数字园林目标。

(二)加强城市绿地建设管理

1.实施城市绿廊绿道系统建设工程。根据南阳市绿地系统规划、南阳市中心城市组团绿道规划,依托城市深厚的历史文化,使绿道与绿网、水网、路网相连互通,充分发挥绿道低碳出行、水道自然生态、城市道路休闲的慢行功能,因地制宜(充分依托一分干渠、泮池游园、福海游园、月季大观园、北外环带状公园等自然条件)重点打造,建设城区绿道、郊野绿道、公园绿道、水岸绿道等多种类型的绿道。

2.实施林荫路(停车场)建设工程。在道路规划设计上严格按照《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要求,在提高绿地率上下功夫,确保新建、改扩建道路(停车场)的绿地率达标(林荫路推广率≥85%,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在保持行道树良好生长的基础上,完善行道树配套设施,丰富行道树种类,着眼于“上档次、出精品”,在树种选择上注重树种搭配,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形成纵横交错、沟通各城市功能区的完善的林荫路道路绿化系统。

3.实施立体绿化建设工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强力开展立体绿化,要求各单位、机关、居住区、公共设施区域、护坡桥涵等处进行立体绿化,增加空间绿量,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结合拆墙透绿、破硬植绿、拆违建绿等方式,见缝插绿,填补绿化空白点,在立体绿化推广工作上切实形成由点及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4.实施城市绿化建设提升工程。从我区园林绿化实际出发,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对公园、游园、道路、公共设施绿地等进行全面改造、建设提升,着力解决绿量不足、景观不佳、专业绿化与社会绿化水平差距较大等问题。一是按照功能化、观赏化、生态化相结合的原则,对现状公园、游园进行全面改造提升。按照普遍绿化与重点路段美化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所有适宜的主干道交叉口、分车带、渠化路口等节点进行升级改造。按照重点提升与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在单位、小区绿化开展达标评比活动。通过增绿和提质并举,打造一批精品绿地,快速建成“设计风格多样、文化底蕴深厚、植物景观丰富、服务设施完善”的城市绿地景观。二是实施绿地精细化管理。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对示范区各类公园游园、道路等绿地强化管理,特别是道路绿地的修剪,对行道树进行提冠、修整,将乔木分枝点提高至4.5米以上,形成城市绿化鲜明的层次,提高城市绿量,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对绿化栽植密集区域的苗木进行合理移植,形成生态布局合理、林间疏朗通透的景观效果。同时,按照生态环保、循环利用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园林绿化修剪废弃物生态化再利用系统。三是科学指导、严格督促,促进社会绿化均衡发展。城市建设涉及面广人多、工作难度大,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把园林绿化任务分解到位,除专业绿化外,绿化与文明单位创建挂钩,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奖优罚劣,从源头上确保绿地率不因城市建设的增加而减少。

(三)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1.加强空气污染控制。采取规范治理废气排放、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等措施,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及饮食服务业废弃排放总量和浓度,努力降低空气污染指数。

2.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采取综合措施,努力降低噪声污染。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等新建城市道路,推广使用低噪音路面材料,利用绿化隔离带,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建立物种引进、驯化、应用、保育(护)机制,防止外来物种侵害,使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确保城市建成区内综合物种指数不小于0.6,本地木本植物指数不小于0.9。

4.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湿地资源调查,合理编制湿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湿地公园建设,河道岸线自然生态化改造等措施,有效改善湿地生态环境,遏制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5.加强生态敏感区域保护。实施城市生态评估,制定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有效保护自然地貌、山体、植被、水系等生态敏感区域,促进城市与生态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

(四)开展城市节能减排

1.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定,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施监管减排,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杜绝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2.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提高建筑能效,节约化石类能源消耗,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1.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违章建设、渣土乱倒乱倾、户外违章经营等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城市出入市口、城乡结合部、公园广场和车站周边等环境整治提升,加强户外广告、城市立面整治力度,取缔违规设置广告,对既有建筑立面、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街区风貌的附建设施,进行拆除、清理或整修,恢复建筑立面原貌,全面提高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改善城市容貌。

2.加快供排水系统改造建设。提高建成区供水能力,确保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按国家规范完善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持续改进水环境质量。

3.加快实施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及利用。抓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以及公厕、垃圾中转站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规章规程等要求,规范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进一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抓好城市路网改造建设。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改造城区道路“瓶颈”路段,实施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综合整治,依据《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城市容貌标准》等现行行业或国家标准,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基、排水和其他设施等在内的城市道路修整,彻底消除路面坑凹、碎裂、隆起、溢水以及水毁塌陷等情况,确保城市道路平坦、完好、通畅,市政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

5.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完善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结合绿道建设,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交通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有效提高绿色出行分担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采取综合措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6.加强城市景观照明控制。加强夜景照明管理,严格控制亮度、照明均匀度、功率密度等指标。逐步淘汰低效能城市景观照明产品,除体育场、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照明规范进行设计,各项指标均达到规范要求。

(六)创造良好城市生活环境

1.完善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结合“四改一治”,以百城提质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环卫、绿地等各类配套设施,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打造良好社区生活环境。

2.抓好城中村改造建设。坚持规划为先、整合为主,统筹兼顾、科学有序的推动城中村改造,切实改善群众居住与生活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七)加强社会保障建设

1.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租购并举,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建城区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设施使用状况良好,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者自主、安全、方便通行。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0月)

建立联络平台,健全创建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召开全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在全区范围内迅速掀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热潮。

(二)全面创建阶段(2021年11月-2022年12月)

对照住建部颁布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92个指标,结合我市创建工作现状(目前南阳75个指标,达到创建标准;6个指标需要持续投入或持续开展;6个指标任务尚未开展或存在缺项;5个指标尚未达标),去除由市直相关部门直接完成的指标任务外,涉及示范区37个指标(含5个否决项指标)。其中:23个达到创建标准,3个指标需要持续投入或持续开展;6个指标任务尚未开展或存在缺项(含1个植物园建设—市园林局负责);5个指标尚未达标。

全区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示范区创建考核标准及任务分解表对标对表,把尚未开展项、未达标项列为重中之重,制定方案,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建立销号制度,对指标、抓闭环、

保标准、抢时效、高质量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承担任务职责,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针对创建薄弱环节和硬件指标,尤其是否决项指标要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建设,实施一批重点绿化工程,加大市政基础设施、人居生活环境、城市生态修复、节能减排、社会保障等建设与管理,满足创建考核指标要求。完成问卷调查、技术考核、遥感测评及创建所有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申报迎检阶段(2023年1月-2024年6月)

对照整体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检查和总结,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逐项对照评估,查漏补缺、整改提高,确保全面达标。同时,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突出特色,系统地、高质量地完成申报材料。

(四)迎接检查阶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考核专家组的检查安排,认真抓好迎检筹备工作,周密布置检查线路和示范点,精心准备好迎接抽查的相关材料。充分利用现有媒体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介绍,充分展示示范区在城市发展、绿化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突出特点。高标准、常态化打造城市景观,呈现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确保以最佳的参评状态,迎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评审。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示范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中心,区城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区直相关单位、“一乡三办”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负责落实,业务科室(骨干)具体承办相关创建工作。要结合各自承担职责,对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创建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专干)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等。各单位创建机构成立情况、联络表、本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于2021年11月15日前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二)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分工负责制度。各部门必须按照创建指标要求,分解自身任务,建立创建台账,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通报总结制度。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的要求,切实推动工作进展,每周上报进度情况,每月总结工作内容。区指挥部汇总后,向市指挥部进行汇报。

三是建立督查追责制度。区指挥部抓好督查考核工作,对照创建工作计划和节点任务,认真做好各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和综合排名。凡是任务完成好的、对创建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不能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全区创建工作会议上作表态发言,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资金保障

建立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投入的积极性。区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和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和工作内容,每年11月底以前制定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项目计划,编制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经管委会专门研究确定后,转区财政部门审核,由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确保每年冬季和第二年春季绿化等各类项目的资金投入。

(四)宣传保障

一是广泛发动,凝聚合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既是推动城市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发展的强市工程,又是得民心、顺民意的惠民工程。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我区有关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深入宣传创建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深入报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并对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不力、行动滞后的单位予以曝光。同时,大力宣传在创建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市民群众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积极引导市民群众投身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全区上下形成共识,使创建工作的政府行为成为政府、企业、全民共同参与的社会行为。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用“多媒体、多途径、多载体”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全媒体参与、全社会推进的大宣传格局,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印发倡议书、宣传页,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等方式进行宣传。在主要街道、广场、游园、公园、商场等重点部位,采用宣传栏、展示板、二维码等多种手段进行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短视频、沿街单位(门店)LED显示屏、工地施工围挡等各类载体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激发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同创、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市民在创建中更加珍惜绿化建设成果,如期实现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

附件:1.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挥部名单

2.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建国家生态

园林城市指挥部名单

指 挥 长:孙大明  区党工委副书记 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张新炜  区人大政协工委主任

陈  良  区党工委委员 政法委书记

(执行副指挥长)

裴长青  区党工委委员  

法聚明  区党工委委员 南阳月季博览中心主任

童孟军  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吴祖晋  区综合办主任

吴文峰  区组织人社局局长

张继科  区国土局局长

仝允雪  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李贵松  区疾控分中心副主任

王  宇  区工信科技中心主任

王  康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兆铭  区规划发展中心主任

张红彬  区环保中心主任

谢先炯  区交通办主任

华  毅  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铮  南阳月季博览中心副主任

焦松涛  油田教育中心副主任 

毛海洋  区城管中心副主任

张东硕  区住建中心副主任

杨  飞  区统计办工作负责人      

董丽娜  区综治办副主任

沈  超  枣林街道党工委书记

黄敦旭  白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周  军  新店乡党委书记

刘  伟  姜营街道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中心,宋改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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