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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22-09-20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阅读次数: 【字体:

1.申请人向辖区中心学校书面申请。

2.中心学校民管办受理。

3.中心学校岀具审核意见并上报区教育中心民管办。

4.办学者到中心学校领取申办报表,填写后上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经实地考察办学场所,审核申报材料后,达到办学条件的,上报区教育中心评估报告。

5.区教育中心初审。

6.初审通过后,区教育中心致函南阳市宛城区教体局进行复审。

7.宛城区教体局对办学者全面评估复审合格后,由宛城区教体局颁发正式批文,并发给办学者《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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