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基础信息公开 > 救灾生产

示范区2021年冬春救助资金发放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阅读次数: 【字体:

2021年夏季,我区遭遇遭遇强降雨自然灾害,造成辖区部分村庄田地不同程度洪涝灾害,农作物受淹严重,减产、部分绝收,给部分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保障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我区及时安排部署冬春救助工作,督促各乡(街道)按照“户报、村评、乡(街道)审、区定”的程序,将救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并做到手续完善、台账清晰,账物相符。同时,区减灾办派出2个督导组,到各乡(街道)指导、服务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协调财政部门和乡办配合共同完成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确保受灾群众祥和过节。

据统计,新店乡、姜营办事处共有受灾农户487户,625人,受灾农田861亩。2022年1月1日示范区综治办下拨救助款11万元,因全市财政系统升级,于1月27日经区财政局支付系统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委办

主办: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 ©2019 Powerde by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豫ICP备19018689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59 电话:0377-61166110

豫公网安备41133202000101号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