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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示范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阅读次数: 【字体:

宛示范管文〔2022〕15号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示范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店乡人民政府:

《示范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22年4月11日

示范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力量建设,提高乡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47号)和《南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示范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原则,2022年11月底前,新店乡建成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

二、工作职责

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承担辖区内火灾扑救工作;参加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在乡镇政府领导下,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等工作。

三、工作进度

(一)2022年5月15日前,新店乡专职消防队完成队站营房选址工作,出台建设方案。示范区消防科要积极对乡镇专职队营房选址工作进行指导。

(二)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营房建设、队站装修工作;9月底前,完成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消防车和器材装备采购,10月初区管委会组织进行检查验收;7月30日前,新店乡完成专职消防救援队队员招录工作,二级队不少于10人。

四、建设要求

(一)建设营房设施。要按照突出重点部位、便于响应出动的原则,为专职消防救援队设置独立办公场所,完善配套设施,满足执勤、工作和生活需要。

(二)配备装备器材。要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做好营房设施建设,配齐消防车辆和灭火、救援救援、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按标准建设与消防救援支(大)队联动的接处警系统。

(三)完善制度机制。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成后要纳入示范区消防科调度指挥体系,最终由市级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标准进行验收。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要结合职责,细化岗位设置和具体分工,建立组织生活、值班执勤、学习训练等制度。

五、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管委会成立全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专班,区管委会副主任赵玉鉴兼组长,区督查中心、财政局、综治办、组织人社局、消防科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新店乡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明确1名班子成员作为具体工作责任人(原则上为正职),专门负责“一队一中心”建设工作联络推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财政保障。要将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5月15日前,出台方案,将专职消防救援队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新店乡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员的管理、在岗教育,鼓励和支持队员参加技能培训。

(三)加强监督指导。乡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工作将列入区督查中心督查内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迅速对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高质高效抓好落实。区管委会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专班每半月对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督导,对建设工作进度快、标准高的,优先交付消防车。未按照要求落实或建设进度缓慢的,由区督查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示范区消防科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持续推动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培育企事业单位消防队伍、村(居)志愿消防队伍等社会消防力量,切实提升我区消防救援能力。

附件:1.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标准

         2.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人员花名册

附件1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建设标准


附件2

二级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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