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的社会保险行政监督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的监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2年02月09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主办: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Copyright ©2019 Powerde by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豫ICP备19018689号 网站标识码4113000059 电话:0377-61166110
豫公网安备41133202000101号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