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
为切实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有效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促进空气质量稳定改善,示范区环保中心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工作,遏制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到企业、工地等重点区域进行集中宣传讲解,形成浓厚宣传氛围,促进企业、项目施工单位及机械车主知晓并遵守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相关规定。
二是全面摸底排查。对示范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督导排查,对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编码登记的机械督促当天完成信息采集,及时编码登记挂牌;对未悬挂号牌、未安装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拍照取证,责令限期整改;对禁用区内使用国二及以下标准机械或发现不达标冒黑烟的机械进行严厉查处、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日常动态监管。采取随机检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日常督导,现场查处使用未登记喷码、不达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示范区环保中心将持续强化移动源排放污染治理,加大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工作,有效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确保辖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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