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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2023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及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31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阅读次数: 【字体:

2023年度,上级下达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5万元,区级财政安排专项衔接资金385万元,合计980万元。按照示范区农业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的项目批复意见,现将我区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来源

1、市财政专项衔接资金595万元;

2、区财政配套衔接资金385万元 .

二、分配原则

根据2023年度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经区农业农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实际情况因素,按照以下分配原则: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各级各类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规定;

二是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三是适度合理原则。

附件: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南阳市迎宾大道6号

监督电话: 12317、0377-61166168、0377-61166118

电子邮箱:  nyxqfpb@163.com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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