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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时间:2024-02-02 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次数: 【字体:

自2月1日起,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将降低372项检查、检验项目价格,平均降幅达33%。这是1月30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的。

据了解,此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是由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体委、市中医药发展局按照有关规定,经履行调价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的。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控制在现行总量范围内,按照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治疗价格、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原则,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372 项,提高诊查、护理以及历史价格偏低、医疗供给不足的薄弱学科项目价格 381 项。

调整后,医疗机构中常用的磁共振平扫(MRI场强3T)从705元降至466元,数字化摄影(DR)从70元降至53元。此外,还取消了“干部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11个项目,将现行干部病房、普通病房床位价格,以及各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价格,统一为普通病房床位价格标准。以双人间为例,市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为每床每日35元,母婴同室病房床位费为每床每日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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