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申报材料
(一)第七批南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清单(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等(见附件2)。
(三)项目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对本地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认真遴选,确定申报项目名单。项目申报书等材料填写的项目名称必须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的项目名称一致。
(二)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确定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推荐申报南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三)各地、各单位要确保申报项目质量,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力求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要对项目保护单位的资格、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项目保护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级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不能当作项目保护单位。
(四)申报材料数量要求:项目推荐清单、项目申报书等纸质材料各一式五份,项目申报书(含照片)用U盘形式报送。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单独装于档案袋内,并标名项目名称。
各县(市、区)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文广旅局非遗科。凡超过申报时间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南阳市文广旅局非遗科
联 系 人:闫长才 联系电话:0377-62001905
电子邮箱:nywglfyk@163.com
邮寄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1666号南区二号楼二楼
邮 编:473000
附件:1.第七批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
申报清单
2.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2024年4月2日
附件1
第七批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建议保护单位 | 备注 |
注:1.此表由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填写,可扩展。
2.“项目类别”填写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且按照此顺序依次排列。
3.“申报单位”专指市直单位。
4.此表填写内容应与推荐申报书严格一致。
附件2 项目代码:
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制
二○二四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推荐单位为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
(三)表格各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号字填写,不得扩展。
(四)表格内容一律在计算机上操作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外),填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简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传承方式及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不超过600字。) |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 或单位 | (申报地区格式示例:xx市xx县) | ||
列 入 地 方 名 录 情 况 | 县级名录 | 名 称 | ||
类 别 | ||||
列入时间 | (格式:xx年xx月) | |||
涉 及 民 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请列举,并根据相关度依次排序,将主要民族列在首位。)
| |||
基 本 内 容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具体实践方式和表现形式及当前传承情况,不超过300字)
| |||
分 布 区 域 及 地 理 环 境 | (描述该遗产项目的分布信息,所在区域的地理、气候等环境特点。不超过300字。)
| |||
历 史 渊 源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上的流传情况,项目传承的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或传承三代以上,传承脉络清晰。不超过600字。) | |||
主 要 传 承 人 、 传 承 群 体 | (描述当前与该遗产项目活态传承直接相关的群体和代表性传承人,以及他们的贡献和责任。不超过600字。) | |||
主 要 特 征 | (描述该遗产项目核心要素和主要特征。不超过400字。)
| |||
重 要 价 值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方面的重大价值,以及当代文化意义和社会功能。不超过400字。) | |||
存 续 状 况 | (描述该遗产项目在当前的实践频率和范围、实践者等。不超过400字。)
| |||
相 关 实 物 及 场 所 | (描述该遗产项目传承实践的工具、作品、场所等。不超过400字。)
|
三、建议项目保护单位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插入“√”) | ||
通讯地址 (邮编)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保护工作 专门负责人 | 职 务 | ||
电 话 |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 证明 |
(请粘贴复印件) | ||
保护单位 有能力承担保护职责 的说明 | (填写该单位与该遗产项目相关代表性传承人的情况;专职从事该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人员情况;用以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地规模和条件;用以开展保护传承工作的自有资金情况等。不超过500字)
| ||
保护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接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并定期报告履责情况,并同意省文化和旅游厅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盖章: 年 月 日 |
四、项目保护计划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实现的保护成效 | (填写该遗产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后的情况。不超过500字。)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填写该遗产项目今后五年的保护计划,应围绕记录、建档、传承、研究、宣传等方面。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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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计划预算编制情况(按年度填写) | |||||
年度 | 计划实施内容 | 经费投入 (万元) | 预期目标 | 资金来源(万元) | |
保护单位 自 筹 | 地方(部门)投 入 | ||||
保 障 措 施 | (说明为保障保护计划的实施将采取的各项措施,包括政策、机构、人员、经费等。不超过400字。) | ||||
备
注 | (如有在各栏目中未纳入的其它内容,请在此处填写。)
|
五、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
我们作为该遗产项目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同意该遗产项目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并同意(建议保护单位名称)作为项目保护单位,愿意共同参与该项目的申报以及今后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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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并填写单位或住址,单位、群体盖章;须与前述“主要传承人、传承群体”对应。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意见 | (县(区)或市直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并填写专家对该遗产项目价值、代表性、建议保护单位资质与能力、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的论证意见,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的意见。不超过300字。)
参与评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注:参与项目论证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七、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
(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填写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建议推荐申报南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意见,不超过200字。)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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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授权书
授权方(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或市直机关部门)作为 项目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视频和申报图片的版权所有人,现将上述申报材料的合法非专用权利授予被授权方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授权内容: 项目用于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视频(包括素材)、申报图片和申报文本。 二、授权范围:使用、出版、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及其他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并且授权人同意按被授权人采用的任何方式具名。 三、授权方式:非专有使用权 四、授权使用地域范围:全世界 五、授权使用期限:无期限限制 六、授权方不得撤销本授权书中授权,也不得因此向被授权方收取任何费用。 七、被授权方有权在全世界范围内以任何语言、任何形式及任何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方式,全部或部分的行使第二条中各项权利。 八、被授权方有权在本协议授权范围内将授权转授第三方,允许第三方全部或部分地使用上述资料,但仅限用于非营利的教育或公共宣传等公益性目的。 九、授权方承诺 授权方担保并声明授权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授权书并保证上述资料作品: 1.不以任何方式违背或侵害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他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的情形; 2.不以任何方式违反或侵害任何接触遗产的习俗做法,也不包含任何淫秽、诽谤或破坏名誉的成分; 3.不以任何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含有国家禁止的内容。 授权方对前述保证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应由授权方独自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给被授权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授权方经济利益的减损及因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等),授权方均应负责赔偿责任。
授权方(盖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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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
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视频(必交)
(一)技术要求。MP4/AVI/MPEG/MOV格式,3—5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
(二)内容要求。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已有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视频资料。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二、图片(必交)
(一)数量。10张有代表性的反映该遗产项目主要内容、价值和特点的近期照片。
(二)技术要求。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数码彩色照片,大小在5M以内。
(三)相关说明。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00字以内。
视频和图片应表现遗产项目现状和如何得以传承,避免使用档案影像和只表现实物或风景的影像。视频、图片材料中对遗产项目的说明应与推荐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
三、其他辅助资料(选交)
提供该遗产项目的补充信息,可采用标准的参考文献格式,列出已出版书籍、文章、音像资料,参加的省级以上重要的公益性活动。取得相关荣誉应提供证明材料。
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