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宛示范征预告〔2024〕16号
时间:2024-03-28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南阳示范区2024-11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店乡草店村、英北村、下王庄村,涉及新店乡草店村、英北村、下王庄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城镇道路用地项目,为实现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权利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
(二)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