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示范区叶医生口腔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的公示
时间:2024-12-18
来源: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文件和《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文件要求,在对示范区叶医生门诊口腔部进行验收结果合格的基础上,经社保中心班子会审研究决定准予纳入医保定点,现将予以公示。
对上述结果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示范区社保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1日
联系电话:0377-61160988
电子邮箱:sfqybb@163.com
办公地点:南阳市老界岭中路示范区第二办公区107室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