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南阳可慧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决定
时间:2025-04-01
来源:
南阳可慧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注销,不再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98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代理记账许可证》(证书编号DLJZ41130520230002)予以收回。自本决定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已不具备接受委托办理代理记账业务的资格,不得继续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特此决定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