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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示范吉康精神病医院纳入医保定点的公示

时间:2025-08-19 来源: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宛医保经办〔2022〕16号文件要求,在对示范吉康精神病医院进行验收结果合格的基础上,经社保中心班子会审研究决定准予纳入医保定点,现将予以公示。

对上述结果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示范区社保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

联系电话:0377-61160988

电子邮箱:sfqybb@163.com

办公地点:南阳市老界岭中路示范区第二办公区107室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