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办理部门
牵头部门:示范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办部门:示范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二、联办事项
1.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4.残疾人就业帮扶;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三、服务对象
残疾人。
四、申请条件
(1)残疾人证新办: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注销未满一年的,原则上不得重新申请。
(2)残疾类别/等级变更: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
(3)残疾人证换领: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
(4)残疾人证挂失补办:残疾人证遗失。
(5)残疾人证迁移:残疾人户口迁移的,须同时办理残疾人证迁移手续。
(6)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应及时将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证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和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已享受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不再重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8)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享受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不再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残疾人就业帮扶:具有河南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河南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有效期限内》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五、申请途径
1.线上办理。
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进行线上申请。
登录豫事办APP,点击“一件事专区”,选择“残疾人服务”进行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政务服务大厅、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六、咨询电话
0377-61166518
七、投诉电话
0377-63613001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残疾等级评定—公示—审核—办结。
办理流程图:
九、申请材料
1.身份证(监护人)(基础材料)
2.居民户口簿(基础材料)
3.居住证(监护人)(异地申请残疾人证办理、两项补贴)
4.一本通银行卡或存折(两项补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十、办理结果及领取方式
(1)窗口出件。属地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窗口。
(2)邮寄送达。县市区残联及时将制发的残疾人证邮寄或由乡(街道)、村(社区)送达申请人。
(3)电话告知。联办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办理审核结束后,电话告知申请人。
十一、办结时限
13个工作日以内(不含残疾等级评定、公示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时间)
十二、收费情况
无
十三、办公地点
示范区政务服务大厅。
十四、申请样表及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