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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2025年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公告

时间:2025-09-22 来源:

 为扎实做好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切实提升优抚工作服务水平,确保优抚资金发放使用安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要求,现将2025年度优抚对象确认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范围

 在我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及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含铀矿开采人员)、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烈士老年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二、确认时间

        集中确认期为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法定工作日期间均可进行年度确认)

      三、确认地点

    户籍所在地的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注意事项

        1.优抚对象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确认身份。

  2.对核查结果,2025年12月底前进行公示,公示后60日内仍无法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自下个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金,停发的抚恤补助金按相关规定处理。

  3.确认(抽查)中发现优抚对象出具虚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等形式骗取、冒领抚恤补助金的,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规定作出处理。

       五、示范区各乡(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新店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政府010乡道东

18336679205

枣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南阳市宛城区伏牛路40号

13838700317

白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南阳市长江路16号白河街道办事处

15136663930

姜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南阳市宛城区长江路与南三路交叉口

0377-63111032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