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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社保中心关于中止南阳中海医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5-10-29 来源:

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八十条第(七)条: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的;第(八)条违反诊疗规范多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且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的,给予中止医保协议处理。

经研究,决定对“南阳中海医院”作出处理,鉴于该医疗机构48小时再入院人次比异常,诊疗行为不规范,涉嫌分解住院、过度诊疗,现决定中止其医保服务协议至12月31日共64天。自协议中止之日起,该医疗机构不再享有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在此期间,参保群众在该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徐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