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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资金(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拨付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6-02-05 来源:

依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资金(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救助情况公示如下:

救助对象确定标准:申报救助对象为具有南阳市户籍,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低收入人口,且经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原则上从河南省妇联“两癌”救助申报数据库待救助名单中确定。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公示时间: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妇联反映,监督电话0377-61166078。


序号

姓名

乡(镇)

救助类别

家庭类别

救助金(元)

资金来源

拨付方式

1

*

枣林街道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2

*

枣林街道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3

*

新店乡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4

*

新店乡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5

*

白河街道

乳腺癌

低保

10000

河南省省级综合救助专项资金

拨付个人账户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妇女联合会

2026年02月05日

责任编辑: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