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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宛示范征预告〔2023〕32号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新店乡卫生院改扩建项目,拟征收土地位于新店乡惠庄村,涉及新店乡惠庄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类公共事业建设,为实现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预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确认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权利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评估。

(二)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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