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开展以自然恢复方式进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65号)和《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报送“已自然恢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专家评估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的通知》要求,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南省第一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对3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进行了核查、评估,对其中2个“已自然恢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进行了评估认定,并编制《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评估意见书》。该报告已通过专家组评审通过,现将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图斑编号 | 具体位置 | 中心经度 | 中心纬度 | 面积(亩) | 修复方式 |
1 | CT4113022016000009001
| 新店乡英北村 | 112.61877 | 33.055943 | 25.11 | 自然恢复 |
2 | CT4113022016000009002
| 新店乡英北村 | 112.64398 | 33.092506 | 5.43 | 自然恢复 |
总计 | 3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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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2日